出口水果果园包装厂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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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07-11-1 23:56:37

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深入果园进行技术指导。
碧海银沙网讯(图/文麦文伟编辑/小雨)水果是国际农产品贸易中重要敏感商品,为确保出口水果的质量和安全,近日,国家质检总局下发通知,要求自2007年11月1日开始,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全面实施注册登记制度,检验检疫部门不得接受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出口报检。
湛江是岭南水果种植与出口重要基地之一。湛江地区目前已有7家出口荔枝、龙眼或鲜菠萝水果果园及包装厂获得国家质检总局注册登记资格。近年来,随着湛江地区水果种植技术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出口水果质量安全总体水平逐年提高。湛江荔枝在2004年首次打入国际市场的基础上,2005年打入世界上检验检疫要求最严格的美国和澳大利亚市场,2006年湛江龙眼又成功出口到加拿大和美国,今年湛江荔枝、龙眼的出口继续保持良好势头。
为确保湛江水果保持良好的出口态势,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关水果生产出口企业应严格按国家质检总局下发的通知要求及早做好准备工作,全面实施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的注册登记制度,建立和完善卫生质量管理体系,尤其要抓好出口水果果园和包装厂的农用化学品的使用和有害生物的防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湛江出口水果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以避免出现因发现质量安全问题而致使企业利益受损,并影响我国出口产品整体形象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