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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严格执行新规定口岸出口水果均来自注册果园和包装厂
作者:    新闻来源:中国食品产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18:44:28
   11月1日开始,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出境水果检验检疫新规定正式实施,在二连浩特口岸,出口水果均来自注册果园和包装厂,对来自非注册果园和包装厂的水果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已不再接受报检。国家质检总局的新规定要求:从今年11月1日起,全面执行水果果园和包装厂注册登记制度,出境水果应在包装厂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注册果园不在本辖区的,要提供产地供货证明。由于从二连浩特口岸出口的水果全部来自内地,本地没有注册果园和水果包装厂,因此新规定对二连口岸出口水果影响较大。为了使新规定对二连浩特口岸水果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积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多次派员深入出口水果经营企业和商户进行调研,积极协助他们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引导企业改变经营方式,消除新规定带来的负面影响。还专门召开出口水果检验检疫新规定通报会,向全市相关部门和所有的出口水果经销商再次作了通报。在二连浩特检验检疫局积极宣传引导下,口岸水果出口企业和商户积极适应新政策,主动规避商业风险,一些企业还到注册包装厂参观考察,准备在口岸投资兴建出口水果包装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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